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的人部通知,了解到傅利泉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分股份质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控股控制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人部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分股份质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大华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股份股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控股控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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