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将被罚款2000-10000元 “抓鸥合影”男子现身昆明海埂大坝道歉!

将被罚款2000-10000元 “抓鸥合影”男子现身昆明海埂大坝道歉

时间:2024-05-10 14:07:02 来源:彦天快讯网 作者:百科 阅读:646次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实习生 胡庭迪)来昆游客在海埂大坝抓海鸥合影,抓鸥合影并且在个人微博分享照片引众怒。将被2月27日上午,罚款川籍抓鸥合影男子贺某在民警见证下现身海埂大坝道歉:“我为我的元男不妥行为向全国爱护野生动物的人和昆明市民道歉,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去伤害野生动物。现身”

  记者了解到,昆明每年冬天,海埂数万只红嘴鸥都会从遥远的大坝道歉北方飞往南方,来到昆明过冬栖息,抓鸥合影作为野生动物的将被他们,身体已经很脆弱,罚款需要的元男是大家去关爱而不是伤害。2月26日,现身微博平台上晒出了一名男子在海埂大坝抓住海鸥合影的昆明照片,该组照片一出即遭到众多网友的海埂谴责。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分局民警王曙辉表示,26日上午,森警看到了这条消息,经调查后迅速从网上联系微博号为“辉煌森”的捕鸥男子贺某。中午12时左右,贺某打电话给森警,称自己当天下午17时左右从曲靖赶到昆明,27日上午11时将到海埂大坝为自己的抓欧合影行为公开道歉。

  “开始只是好奇,没有考虑过抓海鸥的不良影响。我是第一次玩微博,当我意识到问题后想要删掉。但我不会删,还是请朋友发教程删的”。贺某说,自己是四川人,在新疆工作,春节来昆明游玩并看望朋友,抓鸥事件发生在2月22日。

  当天,贺某与他的朋友刚到海埂大坝玩耍,看到一个女孩子抓着一只海鸥在拍照,就向这个女孩子借过来与鸥合影,在拍照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制止。后工作人员看在他是初犯原谅了他,并告诉他指示牌上清清楚楚写明抓海鸥是要受到处罚的。

  “我当时就把海鸥放了,我确定那只海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是发到网上的照片是不妥当的,影响很不好”。贺某说,自己会积极配合调查,负起责任,一起保护好野生动物。

  民警表示,贺某抓鸥行为已触犯《森林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除了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外,还将面临被处2000-10000元赔偿金的后果。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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